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建筑施工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滇中新區規劃建設管理部,各有關單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總體部署和要求,為全省各施工企業全面復(開)工創造條件、做好準備,現將《云南省建筑施工疫情防控措施》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2月5日
云南省建筑施工疫情防控措施
為確保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疫情防控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一)建設單位統籌負責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實項目專(兼)職防控人員,檢查督促施工企業、監理單位、第三方進場檢測(監測)機構等單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二)施工總承包企業對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實行總承包企業項目經理負責制,負責項目復(開)工前的全面排查、復(開)工準備和復(開)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設置疫情防控管理專崗,協助項目經理工作。工地專(分)包企業按分包專業(標段)各自負責。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按總包企業要求執行。
(三)監理單位負責協助建設單位督促施工企業落實項目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同時負責工地監理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負責每天組織檢查項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應采取停工措施;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經理負責工地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組織檢查,督促工地管理人員落實疫情防控責任,督促專業分包、勞務分包、機械設備租賃、檢測等單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施工現場各班組長負責本班組人員疫情防控工作;監理單位項目總監協助建設單位開展日常檢查督促工作,并負責本單位在工地人員疫情防控工作。
(五)施工企業要設置疫情防控專員,負責組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相關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進出工地人員的體溫檢測和登記工作;督促現場人員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和環境衛生工作;向屬地防疫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本工地疫情防控情況。
二、提前排查參建人員情況
施工企業要在復(開)工前對需進入工地的人員進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相關人員健康狀況和假期流向,排查復(開)工人員進工地前兩周內往來史、接觸史。要重點對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人員及與確診、疑似病例有過接觸的人員作精準排查,詢問、核實、掌握相關人員流動情況,并分類采取相應防控措施,嚴防疫情擴散。
(一)對14天內去過湖北、途經湖北或與湖北地區人員有接觸史尚未返回的員工,各相關單位(企業)要動員其留在當地,暫時不返回。
(二)已返回工地的,要求其主動向單位(企業)疫情防控專員報告,并按規定進行14天的自我隔離,身體未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后,方可返崗。
(三)對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觸過的員工,要求其及時向單位(企業)疫情防控專員報告,并由單位(企業)聯系防疫部門按規定隔離觀察,隔離期滿無異常后方可返崗。隔離人員在隔離期間,要對其及時給予關心關愛,以及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
三、嚴格項目復(開)工條件
各施工企業既要積極組織并創造條件按規定時間要求盡快全面復(開)工,又要嚴格落實以下項目復(開)工條件:
(一)成立總承包企業項目經理負責的疫情防控機構。設立專人專崗,對接屬地防疫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全面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二)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以工地為單位,實施全封閉管理,做到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與外界全封閉。
(三)嚴格進、出場實名制考勤,真實采集和錄入全部進場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工種、班組、籍貫、聯系方式等信息。
(四)在工地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設置體溫監測點,并配備符合規定的體溫監測設備。工地要準備足夠的醫用口罩,儲備足夠的消毒液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并確保其他防疫物資充足到位。
(五)在工地設置了隔離觀察室,落實單人單間固定場所用于來自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或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
(六)對工地進行全面衛生消毒,對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機械設備進行消毒殺菌處理,同時做好工地環境清潔、清理衛生死角工作。
(七)對工人開展了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普及肺炎預防知識,教育引導工人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戴口罩。
(八)安全生產條件和相關保障措施達到復(開)工要求。
四、強化工地現場疫情防控
(一)對建筑工地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落實實名制,強化進、出工地實名制考勤、登記和核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在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進出口設立體溫檢測點,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口罩,進入前進行體溫檢測。對體溫大于等于37.3℃人員,要及時送至隔離觀察室進一步隔離觀察,在隔離觀察室休息10分鐘后,若體溫仍大于等于37.3℃,應采取適當防護措施及時送至衛生健康部門指定的發熱門診就診。
(二)進入工地的車輛一律進行登記。配送材料、物資和拉運渣土等外來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對車上人員必須測量體溫、戴口罩,貨物、物資和渣土由施工單位安排工地內人員接收和卸裝。
(三)工地食堂要加強食品、原料的管理。要對炊具、餐具應及時清洗消毒,要實施分餐、錯時用餐制度。同時,要為施工人員提供飯前盥洗的必要清潔設施和洗手液,確保飲食安全。
(四)工地宿舍、辦公場所等人員密集地方要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并每天消毒。衛生間地面要硬化、門窗要齊全并保持通風良好,配備洗手液(肥皂)、擦手紙等衛生用品,并每天消毒不少于兩次。
(五)工地要做好揚塵治理工作,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土方開挖濕法作業、道路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
(六)工地要做好垃圾分類處置、清運工作。特別要對口罩等防疫垃圾設置專用收集容器,進行單獨收集處理。同時要按有關規定,做好建筑垃圾儲運、污水處理等相關工作。
五、加強疫情防控應急處置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實監管責任。要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要及時了解掌握本地區建筑施工現場防疫情況,配合防疫部門和相關部門做好建筑施工工地防疫檢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向社會公布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報告聯系人、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
(二)建筑工地要嚴格落實值班帶班制度,確保值班人員和帶班負責人在崗在位。當工地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時,工地要立即送其到屬地指定的發熱門診就診,并按照防疫部門要求做好應急處置。
(三)發現工地人員有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按防疫部門要求開展疫情防治,同時向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抄送:云南省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